最後一天,我可以出關了。
早上八點多,做好唾液採樣,自己拿到走路三分鐘的西營盤賽馬會分科診療所送檢。(唾液採樣是第十二天的時候要送檢,我沒有安排到上府收件的服務,也可以第十四天出關後自已送到指定醫院)。
我在燈光昏黃的飯店工作了兩週,從早到晚加週末,電腦螢幕好小,覺得自己的眼睛都要瞎了。走出飯店,大口呼吸,眼睛看出去可以看很遠,覺得很舒服。
最晚中午十二點退房,我工作到近十二點,利用中午時間退房,帶上我的大包小包,坐計程車回香港住所。雖然香港居所只是生命暫住的地方,依舊是個家。回到家的感覺真好。